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,重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

作者: 时间:2017-09-04 点击数:

一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

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是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,是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,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途径,也是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,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现实需要。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要求,也是党赋予学院工会组织的首要任务。维护教职工的权益,保障广大教职工享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, 已经成为学院工会义不容辞的首要职责,而且这也成为建设安定稳定和谐校园的前提条件。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阐述和分析:

1.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迫切要求,是学校党政工组织共同的任务。

2.加强教代会建设是工会维权的重要手段。

3.实行校务公开,是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。

4.提高学校工会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。

在新的历史时期、新形势下,工会应加强理论学习,开展调查研究,贯彻并践行科学发展观,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。

二、重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

学院工会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发生的深刻变化,创新理念,优化服务,按照“基层为主、分级调解”的工作模式,务实推进基层调处体系建设,形成了调解组织基本健全、工作机制更加规范,人员场所有效保障,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效能稳步提升的工作格局。

1.加强领导,健全组织,完善劳动人事争议“大调解”体系。

2.在教职工人员上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。

3.在企业组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,建立调解和仲裁有效衔接机制。

4.完善制度,规范程序,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提供保障

5.完善基层劳动人事调解制度体系。

6.是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。

7.强化培训,努力提高基层调解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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