赣青办联发〔2015〕 号
关于申报2014年度“江西青年五四奖章”
人选的通知
各设区市团委、青联,省直各单位、省属各高校、各省直管试点县(市)团委,省直团工委、青联,省国资委团工委、青联,驻外省级团工委、省青联驻外联络处:
“江西青年五四奖章”是共青团江西省委、江西省青联授予江西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。为集中展示当代江西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,激励全省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 引导广大青年为推动全省“发展升级、小康提速、绿色崛起、实干兴赣”,实现江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青春力量。按照《“江西青年五四奖章”评选表彰办法(试行)》(赣青办联发〔2011〕4号),经共青团江西省委、江西省青年联合会研究决定,在2015年“五四”期间评选表彰一批“江西青年五四奖章”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条件
申报人选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1.年满14周岁、不满40周岁(
1975年
5月
1日
至
2001年
4月
30日
出生)的江西籍青年。
2.坚决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。
3.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。
4.理想信念坚定、本领过硬、勇于创新创造、矢志艰苦奋斗、品格高尚,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,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。
5.获得过市级“青年五四奖章”或其他市级以上荣誉。
二、评选程序
1.考察推荐。提名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,推荐必须征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。
组织推荐为:各设区市、省直、省国资委推荐人选由团委、青联共同提名推荐,省直属其他单位、高校、省直管试点县(市)推荐人选由团委负责提名;外省江西籍推荐人选由驻外团工委负责提名。推荐人选要注重行业分布,各单位提名不超过2人。
社会推荐分为他人推荐和优秀青年自荐。他人推荐的推荐人应为省青联主席、副主席,市级青联主席。被推荐人和自荐人由其所在地(单位)市级团委、青联进行考察。
2.资格审查。团省委组织部、省青联秘书处负责材料审核,提出符合条件人选汇总名单并提交评委会。
3.评审公示。评委会评审产生候选人名单,通过江西共青团网站和媒体向社会公示。
4.确定人选。根据公示结果,从候选人名单中确定江西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。
5.表彰宣传。“五四”前后,对江西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进行表彰宣传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人选推荐申报要体现时代性、先进性、示范性。人选的工作业绩、社会影响在同行业青年中突出。要向基层一线青年倾斜,重点选树青年创新创业模范、青年爱岗敬业模范、青年思想道德模范、学雷锋模范。
2.各单位对推荐人选要进行严格考察,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、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。在考察推荐过程中,既要注意人选的才能和突出业绩,更要注重人选道德的感召力和示范性。
3.各推荐单位要指导候选人填写《“江西青年五四奖章”人选申报表》,如实整理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。同时要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。
4.申报材料包括:(1)市级(直管县)团委的推荐报告。(2)申报表(见附件1,该表正反面打印)、人选信息汇总表(见附件2)、事迹简介(300字以内,见附件3)、事迹材料(2000字以内)各2份,同时提交电子版。(3)最高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各二份(需加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)、个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。(4)政治面貌为“民主党派成员”或“无党派人士”的需本单位或当地县级以上统战部门出具证明。(5)个人政审材料。以上材料请严格对照2014年度“江西青年五四奖章”申报材料列表报送,并于
2015年4月6日
前将申报材料两份报团省委组织部。
联 系 人:邹冰辉,万怡倩
联系电话:0791-86262425
传 真:0791-86211667
电子信箱:tswzzb123@163.com
联系地址:南昌市八一大道415号
邮政编码:3300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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